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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年09月16日 10:31    作者:   编辑:熊惠  点击:    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》(桂教科学〔2021〕23号),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下半年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受理范围

受理课题的年份为2016年度及以后立项未结的广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。受理课题的类别有:资助经费重点课题(A类);自筹经费重点课题(B类);自筹经费一般课题(C类);委托重点课题;部分专项课题(党建研究专项、广西职业教育研究专项、广西民族教育研究、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学籍学历管理研究专项、广西考试招生研究专项、广西考试招生和教学研究专项、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、广西教育财务管理研究专项、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、广西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专项、语言文字研究专项、壮汉双语教学研究、广西民办教育研究专项、广西教育发展研究专项、教学研究专项)。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课题,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课题,亦属受理范围。广西教育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另文通知,不在此次受理范围。

二、成果要求

资助经费重点课题(A类)、自筹经费重点课题(B类)、自筹经费一般课题(C类),可提交研究总报告、书稿、著作、已发表的研究论文等,课题按照立项通知的成果要求进行验收。委托重点课题以委托时对研究成果的要求为准。专项课题按立项时的公布文件、立项通知和课题申报书所预设的成果进行验收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(一)报送程序。

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报送。

(二)材料要求。

包括2套结题鉴定材料(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)、1份《课题结题汇总表》(附件2)。材料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4纸双面印制。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和报送材料的纸质版,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ylsyxmgl@163.com。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不返还结题材料。

(三)报送时间和地点。

材料报送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材料报送地址:科研处604-1室联系人:方晴、周璐璐,电话:0775--2661766、0775--2665113。

四、结题鉴定

采取会议集中鉴定方式,由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鉴定,对研究成果从科学性、创新性、规范性、难易程度、应用价值等五个方面进行等级分类评价。根据专家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,综合确定成果的鉴定等级。鉴定等级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和不合格。

第一次鉴定未通过者,可在下一次集中受理结题时重新申请鉴定。第二次鉴定或审核仍未通过者,终止结题。逾期不申请二次鉴定又未说明理由者,视为放弃二次鉴定权利,终止结题。

五、其他

(一)凡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,原则上不再受理结题。

(二)课题完成评审后,发文公布评审结果,并将结果公布在广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页上,网址:http://ghkt.jyt.gxzf.gov.cn。

(三)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,不接受在受理范围之外、被撤项或者中止的课题。

 

 

附件:1.结题鉴定材料要求

2.课题结题汇总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科研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