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5日,我院在东校区厚德楼B1-301召开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会议。党委书记梁国初,院长沈燕琼,副院长郎晓娟、熊惠,办公室主任许开诚以及辅导员覃钰梅参加会议。
会上,覃钰梅首先根据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审的通知文件介绍本次毕业生的评审条件,评审流程以及毕业生申请材料的评审情况。随后,参会人员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评审和表决,一致通过86名应届毕业生为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。
据悉,此次评选出的拟推荐名单将在学院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。